本标准规定了焙烤调理奶油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饮用水、棕榈油、白砂糖、鸡蛋液、蛋黄粉、全蛋粉、精炼植物油、乳粉、稀奶油、再制干酪、黄油、麦芽糖浆、果葡糖浆、人造奶油、食用盐、蒜蓉浆、调味糖浆、酪蛋白酸钠、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司盘60)、聚氯乙烯(20)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吐温60)、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黄原胶、六偏磷酸钠、β-胡萝卜素、单,双甘油脂肪酸酯、食品用香精中的几种或多种为原料,经混配、乳化、杀菌、均质、冷却、灌装、速冻等工艺加工制成的焙烤调理奶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