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泰式甜辣酱的产品分类、要求、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蒜、辣椒、番茄酱、白砂糖、食用盐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淀粉、黄豆酱、豆瓣酱、味精、食用植物油、酿造食醋、饮用水、葱、香辛料等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添加苯甲酸钠、柠檬酸、黄原胶、磷酸三钠、呈味核苷酸二钠、山梨酸钾、辣椒红、红曲红、日落黄、食品用香精(海鲜味香精、排骨味香精、叉烧味香精等)、安赛蜜、三氯蔗糖、甜蜜素,经原料前处理、混合、发酵、调配、杀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泰式甜辣酱(以下简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