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贵州省遵义市金马酒业有限公司黔北金马牌苗方御酒(配制酒)的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储存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贵州省遵义市金马酒业有限公司以茅台镇优质白酒、雪莲培养物、人参(人工种植)、山药、山楂、马芷苋、乌梢蛇、乌梅、火麻仁、玉竹、阿胶、甘草、葛根、黑枣、茯苓、枸杞、桑椹、黄精、紫苏籽、复蛇、玛咖粉、蛹虫草、肉桂、杏仁、沙棘、荷叶、蒲公英、酸枣仁、蒲荷、石斛叶、食叶草、三七花、决明子、梨果仙人掌(米邦塔品种)、鹿血、杜仲雄花、桔梗、八月瓜、藿香、枇杷叶、刺梨、茶树花、松花粉、砂仁、栀子、百合、木瓜、丁香,高良姜、苦艾的一种或其中几种为辅料,加入(或不加入)糖精钠、甜蜜素等食品添加剂,经浸泡、过滤、勾兑、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的黔北金马牌苗方御酒(配制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