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加工用凝结芽孢杆菌菌粉的命名规则、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文件适用于以凝结芽孢杆菌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玉米淀粉、麦芽糊精、食用麦麸、食用葡萄糖、乳粉、乳糖、大豆蛋白粉、低温豆粕粉、酵母抽提物、酵母蛋白胨、酵母浸膏、酵母浸粉、海藻糖、阿拉伯胶、食用盐、磷酸氢二钾、磷酸二氢钠、硫酸镁、硫酸锰、水,分别经菌种培养、液体发酵、加载体、喷雾干燥、混合或不混合、过筛、包装而成的用于乳及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烘焙食品、干果食品、泡菜及发酵剂等用途的食品加工用凝结芽孢杆菌菌粉(以下简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