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QLS 0058 S-2021 藏牦牛鞭草本固体饮料
本标准规定了藏牦牛鞭草本固体饮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藏牦牛鞭、蛹虫草、人参(人工种殖,5年以下)、黄精、黄芪、党参、荒漠肉苁蓉、枸杞、茯苓、薏米、香橼、桑椹、山药、葛根、益智仁、覆盆子、玉竹、淡豆豉、黑芝麻、肉桂、酸枣仁、橘皮、甘草、百合、沙棘、大枣、荷叶、桃仁、生姜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麦芽糊精,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硅),主要原料经精选、清洗、干燥、粉碎、过筛,然后添加辅料经混合、过筛、包装等加工工序制成的牦牛鞭草本固体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