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DL 0017 S-2021 藏宫古方酒(配制酒)
Q/QDL 0017 S-2021 藏宫古方酒(配制酒)
本文件规定了藏宫古方酒(配制酒)的要求(含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本公司以白酒为酒基,以雪莲培养物、鹿血(人工养殖梅花鹿)、鹿鞭(人工养殖梅花鹿)、蛹虫草、人参(人工种植)、黄精、山药、枸杞子、金银花、葛根、甘草、玛咖粉、蒲公英、松茸、蝮蛇、乌梢蛇、酸枣仁、薏仁米、龙眼肉、茯苓、栀子、桑椹为泡酒料,经浸泡、过滤、勾兑、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藏宫古方酒(配制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