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FS 0003 S-2021 谷物杂粮
本标准规定了谷物杂粮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籼米、糯米、粳米、红米、紫米、糙米、黑米、小米、黍米(大黄米)、稷米、小麦米(仁)、大麦米(仁)、黑麦米(仁)、藜麦米(仁)、莜麦米(仁)、荞麦米(仁)、青稞米(仁)、燕麦米(仁)、高粱米、苦荞米、玉米糁、绿豆、红豆、红小豆(赤小豆)、白芸豆、红芸豆、白扁豆、豌豆、蚕豆、荷兰豆、鹰嘴豆、豇豆、薏米(薏苡仁)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加入或不加入黄豆、青豆、黑豆、花生仁中的一种或几种,经混合或不混合、筛理或不筛理、称重、包装加工而成的非即食谷物杂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