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JZ 0004 S-2021 食用调味油(复合调味料)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调味油(复合调味料)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精炼植物油(大豆色拉油、菜籽油、橄榄油、棕榈油、芝麻油中的一种或几种)、食用动物油(牛油、鸡油、猪油、羊油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添加香辛料(花椒、八角、辣椒、肉桂、桂皮、小茴香、孜然中的一种或几种)、食品用香料(八角茴香油、大蒜油、肉豆蔻油、芫荽籽油、生姜油、洋葱油、中国肉桂油、丁香叶油一种或几种)、食品用香精(牛肉香精、鸡肉香精、猪肉香精、羊肉香精、芝麻油香精、麻辣味香精、香辣味香精中的一种或几种)、芝麻、辣椒红、辣椒油树脂、维生素E(抗氧化剂)中的一种或多种,经加工、调配、熬制、过滤或不过滤,包装而成的含两种或两种以上调味料的食用调味油(复合调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