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KSS 0004 S-2021 肉灌肠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肉灌肠制品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畜禽肉(猪肉、鸡肉、猪肥膘、牛肉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经解冻(或不解冻)、绞制(或斩拌),配以辅料玉米淀粉、食用盐、味精、白砂糖、大豆蛋白、红曲米、卡拉胶、复合磷酸盐(三聚磷酸钠、焦磷酸钠、六偏磷酸钠、磷酸三钠、焦磷酸二氢二钠、碳酸钠、碳酸氢钠、氯化钾、食用盐、食用葡萄糖)、黄原胶、香辛料或(和)及其粉(洋葱、大葱、蒜、高良姜、豆蔻、辣椒、桂皮、肉桂、姜黄、小茴香、甘草、八角、山奈、黑胡椒、白胡椒、胡麻、芝麻、丁香、花椒、姜中的几种)、谷氨酰转氨酶、5′-呈味核苷酸二钠、D-异抗坏血酸钠、磷酸酯双淀粉、乳酸链球菌素、谷氨酰胺转氨酶【茂原链轮丝菌(又名茂源链霉菌)Streptomycesmobaraensis】中的几种或全部,再经真空搅拌(或斩拌、滚揉、乳化)、灌装(或充填)(胶原蛋白肠衣、塑料肠衣中的一种或几种)、成型(或不成型)、蒸煮或高温杀菌、冷却、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肉灌肠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