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YZ 0002 S-2021 植物代用茶
本标准规定了植物代用茶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第3章规定的以山楂、稻芽、麦芽、淡竹叶、枇杷叶、甘草、薏苡仁、白茅根、莱菔子、百合、金银花、藿香、槐花、栀子、菊花、罗汉果、白扁豆、茯苓、山药、干姜、鸡内金、砂仁、陈皮、桑叶、杏仁、薄荷、桔梗、胖大海、木棉花、葛根、鱼腥草、蒲公英、荷叶、麦冬、车前草、马齿苋、布渣叶、绿豆、鸡蛋花、凉粉草、玉米须、红枣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经挑剔、干燥(或不干燥)、拼配(或不拼配)、粉碎(或不粉碎)、包装而成的植物代用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