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AS 0004 S-2021 酱卤肉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酱卤肉制品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牛、猪、鸡、鸭)肉或其副产品(头、肚、蹄、肠、心、肝)中的一种为主要原料,经解冻或不解冻、清洗、分切,加入鸡汤(老母鸡、生活饮用水、生姜,熬煮)、植物油(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中的一种或几种)、食用盐、酿造酱油、干辣椒、香辛料(花椒、黑胡椒、白胡椒、高良姜、荜拨、砂仁、小茴香、山奈、月桂叶、草果、肉桂、丁香、八角、肉豆蔻中的几种)中的多种,经配料、卤制、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酱卤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