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YMS 0004 S-2021 蔬菜菜肴罐头
本标准规定了蔬菜菜肴罐头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南瓜、山药、竹笋、马蹄、贡菜、胡萝卜、土豆、芹菜、佛手瓜、牛蒡根、紫甘蓝、甜玉米、玉米笋、洋葱、盐渍萝卜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辅以木耳、松仁、虾仁、花生油、大豆油、芝麻油、藤椒油、葱油、辣椒油、生产用水、纯净水、蜂蜜、大蒜、生姜、花椒、大茴香、小茴香、桂皮、丁香、肉豆蔻、白芷、高良姜、月桂叶、大葱、小香葱、橙子(榨汁)、蚝油、卤水汁(水、酿造酱油、白砂糖、食用盐、谷氨酸钠、香辛料、焦糖色)、料酒、酿造酱油、凉拌汁(酿造酱油、酿造食醋、水、白砂糖、大豆油、焦糖色、谷氨酸钠、脱水大蒜、芝麻油、食用盐、辣椒粉、食品用香精、黄原胶、5′-呈味核苷酸二钠)、冰糖粉、食用盐、低钠盐、白砂糖、蒜蓉辣椒酱、香辣酱、XO酱、蜜汁烤肉酱、红烧汁、白醋、味精中的几种,添加或不添加黄原胶、卡拉胶中的一种或两种,经预处理、油炸(大豆油)或不油炸、预煮或蒸制或烘烤、包装、封口检测、金属探测或X光机异物探测、高温杀菌、清洗晾制、保温、装箱而制成的即食蔬菜菜肴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