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KS 0001 S-2021 冷冻水产品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冷冻水产制品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水产(虾尾、八爪鱼、墨鱼仔、鲫鱼、鲤鱼、钉螺、田螺、大闸蟹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经解冻或不解冻、清洗、切片或切片,添加生活饮用水、食用盐、谷氨酸钠(味精)、白砂糖、酿造酱油、调味料酒、香辛料(花椒、八角、辣椒、草果、丁香、黑胡椒、白胡椒、砂仁、肉豆蔻、小茴香、葱、蒜、洋葱、姜、姜黄、高良姜、桂皮、山奈、砂仁、月桂、草果、肉桂、莳萝、百里香、荜拨、圆叶当归、香茅、薄荷、甘草、芹菜、孜然中的几种)、白芷中的几种,经配料、卤制、冷却、冷冻、包装加工而成的非即食冷冻水产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