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ZKY 0007 S-2021 调制蜂蜜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调制蜂蜜制品的要求、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蜂蜜为主要原料(添加量≥60%),添加或不添加红枣、阿胶、枸杞、金银花、玫瑰花(重瓣红玫瑰)、茉莉花、菊花、槐花、橘皮、木瓜、山楂、桂圆、柠檬片、柚子皮、桔梗、罗汉果、甘草、百合、枇杷干、枇杷叶、食用菌(银耳除外)、水果、人参(人工种植)、蛹虫草、枣(大枣、酸枣、黑枣)、胖大海、黄精、茯苓、生姜粉、百香果、无花果、薄荷、槐米、蒲公英、秋葵、益智仁、库拉索芦荟凝胶及以上原料的浓缩汁或提取物、巢蜜、蜂王浆、蜂花粉、食用菌粉(银耳除外)、低聚异麦芽糖、低聚果糖、果葡糖浆、麦芽糖中的一种或几种,经调配、混合、搅拌、过滤、浓缩加工而成的调制蜂蜜制品(以下简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