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JJR 0003 S-2021 鱼脯
本标准规定了鱼脯的产品工艺、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冻鱼糜或鲜(冻)动物性水产品为主要原料,以饮用水、食用淀粉、畜(禽)肉产品、白砂糖、食用盐、味精、食用植物油、鱼露、高粱酒、酿造酱油、酵母提取物、香辛料、芝麻、海苔中的一种或多种为辅料,适量添加山梨糖醇、葡萄糖酸-δ-内酯、碳酸氢钠、食品用香精 食品用香精 、5′-呈味核苷 酸二钠 、辣椒红、甜菜红、乳酸链球菌素、山梨酸钾、双乙酸钠中的一种或多种,经解冻或不解冻、绞碎或刨片、配料、混合搅拌、腌制、成型、烘干、焙烤熟制、冷却、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鱼脯,属于熟制的烤鱼片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