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TSW 0019 S-2021 胶原小分子肽(含二肽、三肽)
本标准规定了胶原小分子肽(含二肽、三肽)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的胶原小分子肽,为以富含胶原蛋白的鲜(冻)动物组织(包括皮、骨、筋、腱、鳞等)为原料,经过前处理、酶解、灭活、离心、过滤、浓缩、灭菌、喷雾干燥、造粒或不造粒、包装等工艺精致生产的,含有二肽Hyp-Gly(OG)和三肽Gly-Pro-Ala(GPA)且相对分子质量低于1000 Da 含量不低于85%的产品,属于食品加工用配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