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JHJ 0001 S-2021 即食调味藻类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即食调味藻类制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可食用藻类或盐渍可食用藻类为原料,依品种不同添加或不添加食用盐、白砂糖、食用植物油、香辛料、辣椒、姜、蒜、味精、香菇角、笋丝、酱油、食醋、鸡精、花椒、泡椒、八角、香叶、柠檬汁、本味淋、葡萄糖、山梨酸钾、柠檬酸、呈味核苷酸二钠、安赛蜜、乙基麦芽酚、D-异抗坏血酸钠、脱氢乙酸钠、三氯蔗糖、阿斯巴甜、食用香精、ε-聚赖氨酸盐酸盐,经原料验收、清洗、浸泡、加工、蒸煮、调味、搅拌、装袋、杀菌、冷却工序制成的即食调味藻类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