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ZZJF 0001 S-2021 速冻菜肴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速冻菜肴制品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海参、鲍鱼、鱼肚(花胶)、瑶柱、甲鱼裙、鱼唇、墨鱼、目鱼、螺肉中的多种(三种以上)为主要原料,以食用菌(不包括银耳)、猪蹄筋、素鱼翅(淀粉制品)、猪肚、鸡肉、鸭肉、鸭胗、竹笋中的一种或多种为辅料,加入由猪排、鸡肉、鸭肉、肉鸽、中式火腿、食用盐、味精、酿造酱油、冰糖、调味料酒、香辛料中的几种加水熬制而成的高汤,经加工处理、配汤、加汤、速冻、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速冻菜肴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