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3717-2003 氯嘧磺隆原药 本标准规定了氯嘧磺隆原药的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贮运。 本标准适用于由氯嘧磺隆及其生产中产生的杂质组成的氯嘧磺隆原药。 强制转推荐依据:工信部发布废止150项行业标准以及354项强制标准转化推荐标准的公告 2017年第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