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3731-2023 非金属化工设备 玻璃纤维增强聚氯乙烯复合管和管件
本标准代替 HG/T 3731-2004
本文件规定了玻璃纤维增强聚氯乙烯复合管和管件的原材料、 设计、制造、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 存及随行文件。
本文件 适用 于 以硬 聚 氯 乙 烯(PVC-U )或氯化聚氯乙烯 (PVC-C)热塑性塑料为内衬, 以不饱和聚酯树脂、环氧乙烯基酯树 脂为基体, 以玻璃纤维纱或其织物为增强材料,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 20mm 至 1200mm ,工作温度:以 PVC-U 为内衬时,为-5℃ ~ 70℃ , 以 PVC-C 为内衬时,为-5℃ ~ 95℃; 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 1.6MPa 的玻璃纤维增强聚氯乙烯复合管和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