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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 | 地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6-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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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关于标准有效性标注的说明 | 实施日期 | 2006-02-08 |
颁发部门 |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废止日期 | 2011-10-08 |
DB33/T 599—2006 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浙江省地方标准,word格式仅供参考。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品中呋喃它酮的代谢物5-甲基吗啉-3-氨基-2-?唑烷基酮(简称AMOZ,下同)、呋喃西林的代谢物氨基脲(简称SEM,下同)、呋喃妥因的代谢物1-氨基-2-内酰脲(简称AHD,下同)和呋喃唑酮的代谢物3-氨基-2-?唑烷基酮(简称AOZ,下同)残留量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品中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和呋喃唑酮代谢物残留量的检验。
本标准规定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和呋喃唑酮代谢物的检测限均为0.50 µ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