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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 | 地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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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关于标准有效性标注的说明 | 实施日期 | 2005-07-15 |
颁发部门 |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废止日期 | 2011-10-08 |
DB33/T 563-2005 水产品中磺胺类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品中磺胺嘧啶、磺胺甲基嘧啶、磺胺二甲基嘧啶和磺胺甲基异?唑残留量的液相色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品中磺胺嘧啶、磺胺甲基嘧啶、磺胺二甲基嘧啶和磺胺甲基异?唑残留量的测定,其它磺胺类药物的测定可以参照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