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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 | 地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7-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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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关于标准有效性标注的说明 | 实施日期 | 2008-01-01 |
颁发部门 | 暂无 | 废止日期 | 2014-04-23 |
DB33/ 663-2007 合成氨(小型)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能力小于10万吨/年,以煤(包括无烟块煤、加工型煤、水煤浆)为原料的合成氨(小型)工艺生产的合成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电耗指标考核,也是合成氨(小型)企业对合成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电耗的计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