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540-2022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本标准代替 DB31/T 540.1-2011 本标准代替 DB31/T 540.2-2011 本标准代替 DB31/T 540.3-2013 本标准代替 DB31/T 540.5-2014 本标准代替 DB31/T 540.6-2014 本标准代替 DB31/T 540.7-2014 本标准代替 DB31/T 540.8-2015 本标准代替 DB31/T 540.9-2015 本标准代替 DB31/T 540.10-2015
本文件规定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管理,安全疏散与灭火救援设施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用火、用电、用气和施工现场管理,微型消防站管理,消防档案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可参照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