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52/T 4.2-2021 地理标志产品 普宁青梅 第2部分:干湿梅
DB4452/T 4.2-2021 地理标志产品 普宁青梅 第2部分:干湿梅
本文件规定了普宁青梅干湿梅的术语和定义、保护范围、分类和标记、加工技术规范、产品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133 号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普宁青梅,以新鲜果梅为原料,经清洗、分级、腌渍、晒制加工而成的干湿梅。
注: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本文件中的“标准化文件”简称为“文件”。
文本来自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