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在2011年第12号卫生部公告中发布了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之一即为《GB 276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该新标准将于2011年6月20日起正式实施,新标准的前言中明确指出对2007版的《GB 2760-2007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以下简称旧标准)部分食品分类系统进行了调整,为使广大网友对该新旧标准的食品分类系统的调整有更具体的了解,BOB电竞体育综合 对食品论坛中网友发布的相关讨论帖进行了整理,仅供行业人士参考,对比分析具体结果:
1、对比过程中发现如下问题:
和旧标准相比新标准的食品分类系统中删除了01.01.02.01调味乳,但搜索发现表A1里有涉及到该分类号。
2、新增了如下食品分类:
01.01.02 灭菌乳,同时将旧标准中的01.01.02 调制乳调整为01.01.03 调制乳。
01.02 发酵乳和风味发酵乳,同时将旧标准中的01.02 发酵乳调整为01.02.01。
01.02.02 风味发酵乳。同时删除了旧标准中的01.02.01、01.02.02。
04.04.03 其他豆制品。
06.05.02.04 粉圆。
13.02.01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13.02.02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14.03.01.01 发酵型含乳饮料、14.03.01.02 配制型含乳饮料、14.03.01.03 乳酸菌饮料(旧标准中的分类号为14.07)、14.03.03 复合蛋白饮料。
3、调整了如下食品分类:
将旧标准中03.02雪糕类删除,在新标准中将其合并到03.01冰淇淋类。
将旧标准中如下分类删除05.02.03、05.02.04、05.02.05、05.02.06、05.02.07、05.02.08、05.02.08.01、05.02.08.02、05.02.09,合并到05.02.02。
旧标准中14.07乳酸菌饮料调整为新标准的14.03.01.03 乳酸菌饮料。
乳品的分类调整比较复杂,在其他几点中都有所涉及。
4、删除了如下食品分类:
04.02.02.03.01 酱渍的蔬菜、04.02.02.03.02 盐渍的蔬菜、04.02.02.03.03 糖醋渍的蔬菜、04.02.02.03.04 其他腌渍的蔬菜。
04.03.02.03.01酱渍的食用菌和藻类、04.03.02.03.02盐渍的食用菌和藻类、04.03.02.03.03糖醋渍的食用菌和藻类、04.03.02.03.04其他腌渍的食用菌和藻类。
06.03.01.03 蛋糕预拌粉、06.03.01.04 其他专用粉。
08.03.05.01 高温蒸煮肠、08.03.05.02 低温蒸煮肠、08.03.05.03 其他肉肠。
14.01.02 自然来源饮用水、14.01.04 饮用矿物质水。
16.05 油炸食品、16.05.01 油炸小食品、16.05.02 其他油炸食品。
01.02.01 原味发酵乳(全脂、部分脱脂、脱脂)、01.02.02 调味和果料发酵乳。
13.05.01 孕产妇(乳母)配方食品、13.05.02 运动营养食品(运动饮料除外)。
5、修改了如下食品分类名称:
01.0 乳及乳制品(13.0 特殊营养用食品涉及品种除外)修改为乳及乳制品(13.0 特殊膳食用食品涉及品种除外)。
01.01 乳及调制乳修改为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和调制乳。
01.01.01 纯乳(全脂、部分脱脂、脱脂),包括复原乳修改为巴氏杀菌乳。
01.03.01 乳粉(全脂奶粉、脱脂奶粉和部分脱脂奶粉)和奶油粉修改为乳粉和奶油粉
04.04.01.01 豆腐类(北豆腐、南豆腐、内酯豆腐、冻豆腐)修改为豆腐类。
04.05.02.01 烘焙/炒制坚果与籽类修改为熟制坚果与籽类。
04.05.02.01.01带壳烘焙/炒制坚果与籽类修改为带壳熟制坚果与籽类。
04.05.02.01.02脱壳烘焙/炒制坚果与籽类修改为脱壳熟制坚果与籽类。
04.05.02.05 其他方法(如腌渍的果仁)修改为其他加工的坚果与籽类(如腌渍的果仁)。
05.0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类巧克力和代巧克力)以及糖果修改为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
05.01 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类巧克力和代巧克力修改为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
05.01.03 类巧克力和代巧克力及使用可可代用品的巧克力类似产品修改为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使用可可脂代用品的巧克力类似产品。
05.02.01 硬质糖果修改为胶基糖果。
05.02.02 硬质夹心糖果修改为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
06.02 大米及其制品(大米、米粉、米糕)修改为大米及其制品。
06.03.01.01 自发粉修改为通用小麦粉。
06.03.01.02 饺子粉修改为专用小麦粉(如自发粉、饺子粉)。
06.04 杂粮粉(包括豆粉)及其制品修改为杂粮粉及其制品。
07.04 焙烤食品馅料修改为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
11.01.01 白糖及白糖制品(如甘蔗糖、甜菜糖、冰糖、果糖等)修改为白糖及白糖制品(如白砂糖、绵白糖、冰糖、方糖等)。
11.01.02 其他糖和糖浆(如红糖、赤砂糖、槭树糖浆)修改为其他糖和糖浆(如红糖、赤砂糖、冰片糖、原糖、糖蜜、部分转化糖、槭树糖浆等)。
11.02 淀粉糖(果糖、葡萄糖、饴糖、部分转化糖,包括糖蜜等)修改为淀粉糖(果糖、葡萄糖、饴糖、部分转化糖等)。
12.10.03.02 肉汤修改为肉汤、骨汤。
13.0 特殊营养用食品修改为特殊膳食用食品。
13.01 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修改为婴幼儿配方食品。
13.01.02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修改为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13.01.03 幼儿配方食品修改为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13.02 婴幼儿断奶期食品修改为婴幼儿辅助食品。
13.03 病人用特殊食品修改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13.01 中涉及品种除外)。
13.05 除13.01-13.04 外的其他特殊营养用食品修改为除13.01-13.04 外的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
14.02.03 果蔬汁(肉)饮料修改为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
14.05.03 植物饮料(除果蔬汁以外)类修改为植物饮料类(包括可可饮料、谷物饮料等)。
15.03.01.02 起泡葡萄酒修改为起泡和半起泡葡萄酒。
16.03 胶原蛋白肠衣(肠衣)修改为胶原蛋白肠衣。
16.04 酵母类制品修改为酵母及酵母类制品。
16.04.02 其他酵母类制品修改为其他酵母及酵母类制品。
以上对比分析如有错误之处还望广大网友及时指正。接下来将进行的是食品加工助剂的新旧标准对比分析,欢迎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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