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米香型白酒分技术委员会关于征求《白酒质量要求 第3部分:米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
目前,GB/T 10781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
——第2部分:清香型白酒;
——第3部分:米香型白酒;
——第4部分:酱香型白酒;
——第8部分:浓酱兼香型白酒;
——第9部分:芝麻香型白酒;
——第11部分:馥郁香型白酒。
GB/T 10781《白酒质量要求》的第3部分代替GB/T 10781.3-2006《米香型白酒》,与GB/T 10781.3-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 更改了术语“米香型白酒”的定义,增加了“米香”、“蜜香”和“小曲香”的术语和定义;
b) 删除了产品分类;
c) 增加了生产过程控制;
d) 更改了感官要求;
e) 更改了理化要求,增加了酸酯总量、乳酸乙酯+乙酸乙酯,删除了乳酸乙酯;按自生产日期一年内和一年后的产品提出不同理化要求;
f) 删除了卫生要求;
g) 更改了“酒精度”、“总酸”和“总酯”的试验方法;
h) 增加了“乳酸乙酯+乙酸乙酯”和“酸酯总量”的试验方法;
i) 更改了检验规则;
j) 增加了附录 A、附录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