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5月26日限制茶叶过度包装标准宣贯会及省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海南省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琼市监〔2023〕46号)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茶叶产品包装,推动我省茶叶产业健康可持续性发展,我局决定在全省开展限制茶叶过度包装标准宣贯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文本见附件(以下简称标准),标准解读的相关视频见http://cc.sacinfo.org.cn/course?id=8a6dd8718437582101854314cabc09e0。请各市县市场监管局认真学习并充分借助电视、广播、网络等进行标准的宣传与推广。同时,采取举办标准宣贯座谈会、制作发放宣传资料、在公共场所宣传讲解等形式,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提高消费者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重要性的认识。茶叶主产区所在市县,应组织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茶叶销售和生产企业举办限制茶叶过度包装的专题培训班(可联系省局提供师资),培训标准技术内容,督促茶叶销售、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标准规定包装产品。
二、各相关行业协会(包括茶叶、粽子、月饼等行业协会)结合实际,组织相关产业从业人员进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培训,引导广大生产和销售企业举一反三,遵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组织丰富多彩的讲座、论坛、商品展销等活动,增强社会对限制过度包装、倡导绿色消费的认识。
三、请各有关单位从2023年6月25日开始,每月25日前向我局标准化处邮箱报送开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宣贯活动的情况,包括本单位开展的标准宣贯小结、宣传图片或课件、社会反响、活动照片或视频等(请注明发件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四、有关事宜可与我局标准化处联系:
联系人:陈诗帆;联系电话:65358429;
标准化处邮箱:bzh65310955@163.com。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