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2023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点》确定了8个方面89项标准化重点任务,食品标准全年将围绕建立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修订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制修订节粮减损相关标准、制定保健食品等领域食品质量标准、进行区域标准化机制创新等开展工作。具体工作要点如下。
1.建立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从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质量及监测评价、农业投入品管控、种子种畜禽、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分级、农产品包装储藏及流通、智慧农业等建立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2.修订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制定食用农产品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完善食品化妆品限制过度包装标准。目前已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含第1号修改单)》(GB 23350-2021)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通则》(GB/T 31268-2014),并且在2022年11月21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用农产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了意见。
3.制修订节粮减损相关标准。研制粮食储备中损耗评价方法标准,将制止餐饮浪费要求纳入现行国家标准。2023年3月30日,国家标准委对《餐饮业反食品浪费管理通则》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近年来先后发布《餐饮业供应链管理指南》《外卖餐品信息描述规范》《饭店业信用等级评价规范》等项国家标准制止餐饮浪费,后续将继续推动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绿色外卖、中央厨房等国家标准制修订,不断健全节约型餐饮标准体系。
4.制定食品质量标准。推进保健食品等领域食品质量标准制定,强化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协调配套。质量标准是确保产品、服务和生产过程符合一定质量要求的标准。2023年第一季度国家就发布了《鱼露质量通则》《蛋粉质量通则》《肉干质量通则》等多项产品质量标准,提高了人民生活品质,下一步将不断完善各个领域食品质量标准。
5.区域标准化机制创新。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推进区域标准化,制定统一的区域标准,充分激发标准化发展内生动力。例如:沪苏浙皖四地在2022年联合发布的《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区域内部凝聚起来,取长补短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区域标准,能够更好地平衡区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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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用农产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2022年第7号)
关于对《餐饮业反食品浪费管理通则》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沪市监标技〔2022〕5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