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首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于 2017 年立项,2018 年 8 月开展国内外文献及试验数据整理,形成标准草稿,2018 年 10 月-2019 年 1 月多次召开起草组内部会议,修改完善标准草稿,2019 年 5 月形成征求意见稿。
该标准适用于各类直接或者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茶叶产品,包括仓储、批发进货的各 种大包装茶叶、最小销售单元的小包装茶以及农贸市场、专卖店在售的散装或预包装茶叶产品。
本标准确定“茶叶”的定义为:以茶鲜叶为原料,采用特定加工工 艺,供人们饮用或食用的产品。包括绿茶、黄茶、黑茶、白茶、青茶(乌龙茶)、红茶,及 以上述茶叶为原料再加工的花茶、紧压茶、袋泡茶和粉茶。限定“茶鲜叶”是从山茶科山茶属茶树(Camellia sinensis(L.)O.Kuntze) 上采摘的新梢,作为各类茶叶加工的原料。
标准中对原料、感官要求、污染物、农药残留限量以及食品添加剂都作出了规定,以及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