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写产品试验方法的主要要求是:
① 组批和抽样规则,应明确检验的对象和范围;
② 判定规则,应明确合格条件与发生不合格项目的处理方法,或复规则;应明确首批检验的数量,不合格的再次检验方法,以及仍不合格的处理方法等。
产品检验规则是考核和测定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方法和手段。它是产品制造部门和用户确定产品是否合格所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
我国大部分产品标准,都把检验统一为型式检验(例行检验)与出厂检验(交收检验)两类。所有产品标准中,均应规定出厂检验的规则和试验项目,而对型式检验(例行检验),则在规定产品标准中应明确其进行条件、规则和试验项目。
一般说来,型式检验是对产品各项质量指标的全面检验,以评定产品质量是否全面符合准,是否达到全部设计质量要求。出厂检验是对正式生产的产品在交货时必须进行的最终检验,检查交货时的产品质量是否具有型式检验中确认的质量。产品经出厂检验合格,才能作为合格品交货。出厂检验项目是型式检验项目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