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标是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简称,是指将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内容,经过分析研究,不同程度地转化为我国标准并贯彻实施。我国标准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分为等同采用、等效采用和非等效采用三种。我国标准化工作"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指出:要采取措施,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步伐,要认真落实采标政策,力争"九五"末实现主要行业采标率达到70%以上的目标。
采标的原则是:
1. 应当符合我国有关法律和法规,保障国家安全,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2. 凡已有国际标准(包括即将制定完成的国际标准),应当以其为基础制定我国标准。凡尚无国际标准或国际标准不能适应需要,应当积极采用国外先进标准。
3. 对国际标准中的安全标准、卫生标准、环境保护标准和贸易需要的标准应当先行采用,并与相关标准相协调。
4.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应当同我国的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相结合。在技术引进中,要优先引进有利于产品质量和性能达到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技术设备和有关的技术文件;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应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