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水质 锑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五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锑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1046-2019);
二、《水质 锑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1047-2019);
三、《水质 17种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048-2019);
四、《水质 4种硝基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049-2019);
五、《水质 氯酸盐、亚氯酸盐、溴酸盐、二氯乙酸和三氯乙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1050-2019)。
以上标准自2020年4月24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19年10月24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环境标准研究所,各标准承担单位。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10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