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结合当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情况,经组织专家讨论,决定对已发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发酵型蒸制面制品》(DBS 41/002-2015)、《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豆油皮》(DBS 41/003-2015)、《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山药片(粉)》(DBS 41/009-2016)三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部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见附件。
附件: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发酵型蒸制面制品》(DBS41002-2015)修改单.doc
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豆油皮》(DBS 41003-2015)修改单.doc
3.《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山药片(粉)》(DBS 41009-2016)修改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