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动物源性食品中11种激素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4项标准业经专家审定通过,我部审查批准,现发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八年五月九日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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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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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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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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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源性食品中11种激素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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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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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源性食品中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多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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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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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肝和猪尿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气相色谱-质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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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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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肉和鸡肝中己烯雌酚残留检测气相色谱-质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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