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际认可论坛(IAF)强制性文件IAFMD23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对代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开展业务的实体的控制,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了认可说明文件《落实IAF强制文件要求对代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开展业务的实体进行控制的说明》(CNAS-EC-057:2019)。
经批准,CNAS-EC-057:2019《落实IAF强制文件要求对代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开展业务的实体进行控制的说明》于2019年4月3日发布,并于2019年5月8日实施。该文件可在CNAS网站认可规范栏目下载,请相关机构及人员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