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际认可论坛(IAF)强制性文件的要求,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等同采用IAF MD1:2018及IAFMD2:2017对两项专用认可准则进行修订。
经批准,现发布两项专用认可准则文件:CNAS-CC11:2018《多场所组织的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及CNAS-CC12:2018《已认可的管理体系认证的转换》。其中CNAS-CC11:2018于2018年12月15日实施,将代替CNAS-CC11:2016;CNAS-CC12:2018于2018年6月15日实施,将代替CNAS-CC12:2008。
上述两项规范文件CNAS-CC11:2018及CNAS-CC12:2018可在CNAS网站认可规范栏目下载,请相关机构及人员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CNAS-CC11:2018修订内容差异对照说明
2.CNAS-CC12:2008与CNAS-CC12:2018修订差异对照表
2.CNAS-CC12:2008与CNAS-CC12:2018修订差异对照表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
2018-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