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原则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要求,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充分考虑我省地方食品特色和饮食习惯,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二)鼓励有关单位对我省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标准开展整合工作。
(三)申报项目的技术水平应能代表我省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和方向,涉及的食品产业应具有一定的规模。
二、申报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陕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规定》,对没有国家标准又需要在我省范围内统一实施的有关食品及其原料、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与规程等食品安全技术要求,需要制订地方标准的;
有地方标准或已实施超过5年,明显不能满足当前生产、经营需要,或与现行相关国标、国家政策相抵触而需要进行修订的。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本监管领域或本行业的实际,充分发挥产、学、研等各方面的力量,认真分析制定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需求,突出重点,做好标准的选项、申报工作;
(二)各单位对报送的项目要从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标准强制执行等方面作出充分论证,要充分征求所涉及企业和行业协会的意见;确保申报标准实施的可行性及有效性。
(三)各相关单位可登陆陕西卫生网www.sxhealth.gov.cn或陕西卫生监督网www.shaanxiwj.cn下载陕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建议书和陕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申报书,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拟制(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立项申请,并于2013年5月1日前将纸质件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省卫生监督所,由省卫生监督所统一汇总整理,我厅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论证后列入2013年度项目计划并予以公示。
联系单位:陕西省卫生监督所
联系人:崔亚珍
联系电话:029-81298830 传真:029-81298807
地址:西安市唐兴路21号
邮编:710077
电子信箱: sxbzba@126.com
特此通告。
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