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塞米松磷酸钠滴眼液”标准收载于《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经我会核查,该标准【含量测定】项下 “精密量取本品适量,用水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地塞米松磷酸钠0.4mg的溶液,精密量取5ml,置50ml量瓶中,……”应更正为“精密量取本品10ml,置25ml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10ml,置25ml量瓶中,……”。
特此勘误,请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遵照执行。
国家药典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抄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总后卫生部药品仪器检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