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准溶菌酶等8种物质为食品添加剂,批准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等22种食品添加剂和叶酸等3种营养强化剂扩大使用范围及用量。
特此公告。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溶菌酶等8种食品添加剂
一、溶菌酶
二、DL-苹果酸钠
三、羰基铁粉
四、L-酪氨酸
五、L-色氨酸
六、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
七、焦糖色(苛性硫酸盐法)
八、甘油磷脂胆固醇酰基转移酶
附件2: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等 22 种扩大使用范围、用量的食品添加剂
一、环己基氨基磺酸钠
二、聚甘油蓖麻醇酯
三、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
四、姜黄
五、可可壳色
六、胭脂虫红
七、胭脂树橙
八、叶绿素铜钠盐
九、植物炭黑
十、维生素E
十一、焦糖色(亚硫酸铵法)
十二、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十三、L-赖氨酸盐酸盐
十四、二氧化硅
十五、焦磷酸铁
十六、柠檬酸钙
十七、维生素B12
十八、维生素B6
十九、维生素D
二十、叶酸
二十一、柠檬酸铁铵
二十二、甜菊糖苷
附件3:叶酸等3 种扩大使用范围、用量的食品营养强化剂
一、叶酸
二、牛磺酸
三、维生素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