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鱼露生产卫生规范》(DBS44/019-2023)、《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DBS44/020-2023)已经广东省卫生健康食品安全标准专家委员会审查通过,广东省卫生健康委于2023年11月8日发布了通告,现予以公告。
附件:1.附件1关于发布《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鱼露生产卫生规范》《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的通告粤卫通告〔2023〕25号.pdf
2.附件2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pdf
3.附件3.鱼露生产卫生规范.pdf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