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9〕556号)要求,现决定自2023年10月15日废止以下7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DBS22/010-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面制食品中十二烷基苯磺酸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器法》
DBS22/013-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α-玉米赤霉烯醇和赤霉烯酮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DBS22/017-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柑橘类水果及其饮料中橘红 2 号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DBS22/018-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鲜(冻)畜肉中鸭源性成分的定性检测PCR 方法》
DBS22/003-201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生牛乳中雄激素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DBS22/004-2012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植物油中胆固醇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DBS22/008-2012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乳与乳制品中 L-羟脯氨酸的测定》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