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计量技术机构、相关单位:
按照2022年黑龙江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任务计划安排,依据《计量法》《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等规定,省市场监管局批准《JJG(黑)01-2022 医用移动式C形臂X射线辐射源检定规程》《JJG(黑)02-2022 自动分检衡器检定规程》《JJF(黑)03-2022 砖用卡尺校准规范》《JJF(黑)04-2022 大型衡器使用单位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规范》《JJF(黑)05-2022 医疗机构(大型医院)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规范》《JJF(黑)08-2022 神经和肌肉刺激器校准规范》《JJF(黑)09-2022 辐射测温用(200~1600)℃黑体辐射源校准规范》《JJF(黑)10-2022 瓶口分液器校准规范》《JJF(黑)11-2022 车用尿素溶液加注机校准规范》《JJF(黑)12-2022水分吸收器校准规范》《JJF(黑)13-2022石油产品库仑氯分析仪校准规范》《JJF(黑)14-2022 液化气体自动灌装秤校准规范》《JJG(黑)15-2022 超声波燃气表检定规程》《JJF(黑)16-2022 燃油加油机自动检定装置液位测量系统校准规范》《JJF(黑)17-2022 使用中电子式交流电能表更换实施规范》《JJF(黑)18-2022 数字化分析远程在线监测电能表状态评价规范》等16项地方计量技术规范,自2022年7月25日起实施。
上述计量技术规范属科技成果,各地各单位应纳入科技进步奖励范围实施奖励,激励、支持技术机构、专业人员积极申请制定、修订地方计量技术规范。
联 系 人: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 陈明利
联系电话:0451-87979129
附件:1.医用移动式C形臂X射线辐射源检定规程
2.自动分检衡器检定规程
3.砖用卡尺校准规范
4.大型衡器使用单位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规范
5.医疗机构(大型医院)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规范
6.神经和肌肉刺激器校准规范
7.辐射测温用(200~1600)℃黑体辐射源校准规范
8.瓶口分液器校准规范
9.车用尿素溶液加注机校准规范
10.水分吸收器校准规范
11.石油产品库仑氯分析仪校准规范
12.液化气体自动灌装秤校准规范
13.超声波燃气表检定规程
14.燃油加油机自动检定装置液位测量系统校准规范
15.使用中电子式交流电能表更换实施规范
16.数字化分析远程在线监测电能表状态评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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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