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经重庆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泡椒肉制品》(DBS 50/ 004—202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泡菜类调料》(DBS 50/ 020—202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麻辣调料》(DBS 50/ 021—202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火锅底料》(DBS 50/ 022—2021)等4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泡椒肉制品》(DBS 50/ 004—201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老鸭汤炖料》(DBS50 020-201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酸菜鱼调料》 (DBS50 025-2015)、《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麻辣调料》(DBS 50/ 021—201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火锅底料》(DBS 50/ 022—2014)等5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自新标准正式实施之日起废除。
该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自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允许并鼓励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正式实施前执行。在实施日期之前生产的食品,可在食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特此通告。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