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100号
为加快推进渔船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渔船捕捞许可证书证件,根据《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2002年农业部令第19号发布,2004、2007年修订)和渔船信息化管理需要,农业部修订了海洋渔业捕捞许可管理有关证书证件和渔船主机功率凭证样式,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启用。2002年农业部发布的国内海洋小型渔业船舶捕捞许可管理证书证件、2003年农业部发布的国内海洋大中型渔业船舶捕捞许可管理证书证件以及2003年农业部发布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审批样式和渔船主机功率凭证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渔业捕捞许可管理有关证书证件样式修订说明
2.渔业捕捞许可证书证件样式
3.2009版渔船主机功率凭证样式及说明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