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6日,美国环保署宣布了一项关于麦草畏(Dicamba)残留许可限量的拟订法规,制定或修改、或删除以下商品内/表麦草畏(Dicamba)残留的现有许可限量:
拟降低玉米谷的许可限量为0.1 ppm;修订玉米谷为田玉米谷和爆米花玉米谷,其许可限量各为0.1 ppm。
拟将燕麦谷的许可限量提高的2.0 ppm;粟黍谷为2.0 ppm;燕麦秆30.0 ppm;粟黍秆30.0 ppm;规定黑麦谷2.0 ppm,黑麦秆30.0 ppm。
拟提高燕麦草料、小麦草料限量各为90.0ppm;提高燕麦干草、小麦干草各为40.0ppm;规定粟黍草料限量90.0 ppm;黑麦草料90.0ppm;粟黍干草40.0ppm。
拟提高高梁谷谷粒限量为4.0ppm,高梁谷干草10.0ppm。
拟降低未去籽棉花限量为0.2ppm,撤消棉花粉限量。
拟提高牛脂肪;山羊脂肪;猪脂肪;马脂肪;绵羊脂肪限量各为0.3ppm;降低牛肾、山羊肾、猪肾、马肾、绵羊肾各为25.0 ppm;修订术语,提高牛肉副产品,除肾;山羊肉副产品,除肾;绵羊肉副产品,除肾,各为3.0 ppm;提高牛肉、山羊肉、猪肉、马肉、绵羊肉各为0.25 ppm;降低奶为0.2ppm;撤消牛肝、山羊肝、猪肝、马肝、绵羊肝各自的限量。
拟将大豆壳的许可限量提高到30.0ppm。
拟将风筛碎谷粒的许可限量降低到1,000 ppm。
该于该拟定法规,今后是否采取协调措施尚不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