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19年7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将按无意见处理。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mee.gov.cn/hdjl/yjzj/zjyj/)检索下载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司 李江
电话:(010)66556826
传真:(010)66556824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征求意见稿)
3.《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5.《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环境空气和废气 吡啶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7.《环境空气和废气 吡啶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9.《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