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公布的修订后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
新《条例》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充实:完善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制度;适当上收了审查确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权限;增加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名单公布和备案制度;明确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退出机制;规定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推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制度;补充增加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行为规范。新《条例》还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增加规定了应当受到处罚的违法行为种类;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违法行为,增加规定了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罚款的处罚;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杭州市下一步将做好对全市定点屠宰厂(场)的调查摸底和整顿提高;同时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加大对私屠滥宰、未检肉、病害肉交易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肉品流通秩序,净化肉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