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431-2004)于2008年1月开始修订,2008年6月形成送审稿,并将标准名称修订为《味精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但十年来未发布实施。随着产业的发展,现需对该标准重新进行修订,计划2019年2-3月征求意见,3月开展全行业现场调研。
该标准将对全工段味精生产企业及味精精制企业分别限定,同时,采取不再对现有企业进行规定,几年后执行新建企业的标准等等新的方式进行监管。因现味精生产企业氨基酸品种不在单一,多为废水泥合处理,所以,其他氨基酸产品排放标准是否也需要参照此标准执行,也在进一步商讨和调研中。
为了确保企业自身的利益,现针对该标准的修订征集数据及意见,请各相关单位仔细填写,务必于2019年3月8日前将反馈表发送至gdl1048@163.com,联系人:关丹 010--68396573。
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氨基酸分会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