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传来消息,沛县微山湖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微山湖粳米”,通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获国家绿色标志使用权。
微山湖米业有限公司地处微山湖西畔,公司始建于1999年,现有固定资产260余万元,公司引进先进的碾米工艺和加工设备,选用美亚达公司生产的色选机和国内最先进的抛光机、定量包装机组,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运作模式。2004年,该公司生产的“一季春”大米获无公害认证,产品主要销往南京、苏州等地。
2007年,经微山湖米业有限公司申请,市、县绿色食品办公室邀请,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对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基地环境等情况进行了现场考察。微山湖米业有限公司建立了3万亩固定的绿色食品水稻生产基地,基地以纯农业生产为主,农民一直注重生态农业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原始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基地农药、肥料的使用严格按照NY/T393—2000《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394—2000《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合理施用。2007年9月,南京大学现代分析中心,依据绿色食品标准对微山湖米业有限公司绿色水稻生产基地的三段、六段等8个村进行了农业环境监测与质量评价。经检测:土壤、灌溉水等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基地生态条件良好,具有可持续生产的能力,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生态环境质量有关要求,适宜发展绿色食品。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京)检测,根据NY/T419-2006标准提供的大米样品检测,“微山湖粳米”符合绿色大米标准要求。